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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建议车位只租不售解决停车难题

2018-03-15 10:46 来源:南方网 王瑭琳

  南方网讯(记者/王瑭琳)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第一年履职即带来两份议案、7个建议,内容涉及专业法律领域,亦涵盖民生热点停车难、学校教育话题。3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做客南方报业传媒集团设在北京的“全国两会全媒体访谈室”,谈今年带来的建议、人才培养、履职目标等话题。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摄影:陈冰青)

  谈建议

  如何解决“停车难”问题?

  建议修法规定车位只租不售

  主持人:您今年带来的议案中有一份是关于解决“停车难”的问题,这也是百姓关注的热点,可否给我们支支招?

  肖胜方:近年来,城市交通拥堵成为各大城市的普遍现象。如何破解拥堵难题成为各城市交通管理者头疼的问题,这也引起了我的注意。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该条款的立法本意在于由当事人直接对车位产权的归属作出约定。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车位资源短缺使得车位价值较大,如此大的利益,建设单位不会拱手让给业主,在商品房交易中基本将车位约定为自己所有,这便导致了目前车位产权基本上均约定归属于建设单位,所以条款实际已被架空。

  所以我建议将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归属于建设单位,但建设单位不得销售,可以用于出租经营”。

  通过修改物权法,可促使车位“流动”“共享”,提高车位利用率,从而解决停车难问题。另外,车位产权明晰后,也将有效避免该类矛盾的产生。

  谈履职

  未来五年履职“小目标”

  争取每年提15个以上高质量的建议

  主持人:您作为新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履职方面有怎样的设想,有没有为自己定个“小目标”?

  肖胜方:作为一名律师代表,我今年所提的建议多与法律相关,很多也源自工作的观察思考调研。但这只是开始,因为当我知道自己正式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距离上会的时间已经不长了,所以来不及做其他的调研,就选择从熟悉的领域着手,切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来准备。

  这次会议结束后,我就可以开始为来年的议案和建议做准备了。在微信里,我给自己建了一个名为“2019年议案筹备”的群,遇到关注的话题或自己的思考,可即转发或往群内发消息,作为收集素材之用。

  未来还要更多地关注社会治理、民生等问题,争取每年提出15个以上高质量的建议。

编辑: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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