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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省档案局(馆)党组成员张进思

2018-07-02 15:19 来源:南方网

  微访谈内容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政府工作话你知”又和大家见面了。本期访谈中,省档案局(馆)党组成员张进思向大家介绍档案开放利用的有关情况。 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党和国家一贯重视档案工作。目前,我省共有143个国家综合档案馆,保存建国前文书档案294759卷、建国后文书档案9128451卷。各级档案馆承担着“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档案为民服务,最主要的工作是档案开放利用。下面,有请省档案局(馆)党组成员张进思具体介绍一下我省档案开放利用方面的有关情况。

  主持人

  张局,您好。欢迎您做客我们的微访谈。

  张进思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能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与大家见面,感谢大家对我省档案工作特别是档案开放利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1987年《档案法》颁布以来,各级档案馆加大了档案开放的力度。按照《档案法》关于“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的规定,除继续做好建国前各类历史档案的开放外,还积极组织力量开展对建国后档案的开放鉴定工作,陆续向社会开放了部分形成满30年的档案。到目前为止,全省各级档案馆共开放建国后档案451842卷。为了做好档案开放利用工作,根据《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各级档案馆均制定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明确了开放档案的期限、范围、条件和利用手续、要求。近年来,全省各级档案馆积极改善和畅通档案利用通道,完善档案利用设施,优化查阅流程,较好地完成了档案开放利用工作。2017年,累计接待利用者176362人次,提供档案392181卷又964982件,取得了较好的档案利用效益。

  图1 广东省档案馆阅览大厅提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

  主持人

  谢谢张局。目前省档案馆的开放档案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张进思

  省档案馆开放档案包括历史档案和建国后档案两个部分。馆藏历史档案的开放内容包括:1765至1858年1月的清代广东衙门档案;民国时期的历史档案,主要有国民党统治时期广东省政府、省党部及省政府各厅局、省高等法院的档案,1948年到1949年广东省保安司令部的档案,1930年到1949年广东省银行、邮电、实业公司的档案,中山大学、岭南大学等高等院校和部分中等专科学校的档案,以及铁路、航运、贸易管理机构和部分工矿企业的档案;1861年至1949年的粤海关、九龙关等10个海关的旧海关档案。馆藏建国后档案的开放内容涉及中共中央中南局、华南分局、广东省委各部委办、广东省政府(省人民委员会)及各个厅局,以及省属教育、文化部门的部分档案。另外,还有大量的馆藏资料提供开放利用,主要内容有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出版的各种报刊、书籍和黄埔军校同学录,广东省政府公报,广东党组织领导下的地方武装、群众团体出版的报纸、刊物,反映本省各地历史、风土民情的地方志和家谱、族谱等。

  图2 广东省档案馆档案库房

  主持人

  我们开放档案的形式都有哪些呢?

  张进思

  省档案馆开放档案的形式有多种多样。一是在档案馆阅览大厅向社会公众提供到馆查阅利用。省档案馆的开放档案目录和原文多数已经做了数字化,利用者可以自行使用档案馆配备的计算机登陆广东省档案利用系统,自助检索查阅所需档案。二是编辑出版各类档案资料汇编,以专题形式向社会公布馆藏档案史料。从1980年以来,省档案馆利用馆藏档案资料先后出版一系列档案史料汇编。三是通过刊物、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档案,宣传档案,提供档案信息。1986年以来,省档案馆通过《中国档案报》、《历史档案》、《民国档案》等报刊公布了多件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史料。同时,还在广东电视、广东新闻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新闻媒体宣传报导档案开放利用工作。四是举办档案史料展览。2004年省档案馆新大楼投入使用后,充分利用场馆优势和档案资源特色,举办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档案展览共80多个,发挥档案宣教育人的积极作用。主要展览有《中国侨批档案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广东大型图片展》《党的群众路线档案图片展》《信仰的力量--中国共产党人的家国情怀》《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展》等,吸引了大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党员干部群众及学校师生前来参观,成为开展党史国史教育、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平台。

  图3:现场图片

  主持人

  省档案馆对利用者查阅利用开放档案有什么要求呢?

  张进思

  《广东省档案馆开放档案细则》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办理查阅档案登记手续后,可利用省档案馆开放的档案。外国人利用省档案馆开放的档案,应由有关机关介绍,并持有查档的证明材料,经省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方可提供利用。省档案馆馆藏开放档案的公布、出版权,属于省档案馆及档案的形成机关。凡是开放的档案,利用者可以在著述中引用。如需要全文公布或汇编出版,应征得省档案馆的同意。下级机关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擅自公布或出版上级机关颁布的档案文件,如需公布或出版,须经上级发文机关或主管机关同意。暂不向社会开放的档案,未经授权和批准,任何利用者不得公布或出版。

  图4:现场图片

  主持人

  近年来,省档案馆在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利用档案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张进思

  最近几年,为了方便人民群众查档用档,省档案馆积极创新档案利用服务形式,推动档案利用公共服务的多样化、均等化。一是简化档案利用手续,对公众查阅涉及民生问题的档案,尽管有的还没到开放期限,但只要不涉密,一般都按开放档案来办理查阅。二是完善档案查阅利用设备设施。以建设数字档案馆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档案查阅利用系统,提高了利用者的查档效率;借助手机上网查阅利用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移动互联网+档案利用服务”,整合档案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持续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阅览大厅设立“志愿服务岗”,坚持每周三、周四中午不休息,为利用者提供查阅服务;积极探索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来馆利用者提供一对一服务。

  图5 广东省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主持人

  张局,您刚才讲到“整合档案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那档案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有什么不同呢?

  张进思

  这个问题问得好。近年来,省档案馆经常会收到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公民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省政府办公厅一般都会批示:此文件已移交给省档案馆,请按《档案法》及档案管理规定到省档案馆申请查阅。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申请人不清楚档案开放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同。总的来讲,档案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是两项不同的工作。首先,法律依据不同,档案开放的法律依据是《档案法》,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次,涉及范围不同,档案开放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政府信息公开只涉及各政府部门的公开文件;再次,查阅方式也不同,查阅开放档案可直接到档案馆查阅,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如果是主动公开的,既可以到档案馆等查阅点查阅,也可上网查阅,如果是依申请公开的,则需向文件制发部门申请。但这种区分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政府部门形成时间较长的文件,可能既属于开放档案,又是政府公开信息。

  主持人

  在新时代,档案馆应如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求?

  张进思

  进入新时代后,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人民群众对档案的利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将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新担当新作为,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丰富和改善馆藏档案资源。全省各级档案馆将继续加大专业档案特别是民生档案的收集力度,优先安排民生档案的整理编目、数字化和鉴定开放,创新民生档案利用机制,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支持。二是要逐步在全省推广档案提前移交进馆改革试点经验,加大档案提前移交进馆力度,特别是要加大电子档案的移交力度,让档案资源能够及时得到整合、利用。三是要切实用好用活档案资源,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效能,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档案的需求,让人民群众从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满意感”。四是要进一步推动“移动互联网+档案利用服务”,不断完善跨馆查阅利用、门户网站查阅利用等系统平台,优化手机上网查阅利用系统,为群众利用档案带来更多的便利。

  主持人

  感谢张局的系列解读和介绍,接下来还有一些网友的问题,请您回复。

  图6 现场图片

  张进思

  好的。

  主持人

  #网友问题#:张局,您好,我是一个普通群众。我想了解一下去省档案馆查阅开放档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

  张进思

  根据《广东省档案馆馆藏开放档案利用办法》规定,如果您是大陆中国公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件,直接到省档案馆查阅开放档案。具体手续是:1.先向档案馆工作人员出示证件,2.填写“广东省档案馆查阅开放档案资料登记表”,3.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具体查阅。如果是香港中国公民、澳门中国公民、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侨,可持本人回乡证、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等有效证件来馆,经核实同意后,再办具体查阅。至于外国人,则可通过我国有关部门介绍,向档案馆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查阅手续。

  主持人

  #网友问题#:张局,您好。我是一名大学教师,正在进行一项课题研究,准备去省档案馆查阅档案资料,如果查到所需的档案资料,可以复制吗?

  张进思

  利用者如需要复制开放档案,可以向档案馆提交申请,由档案馆工作人员受理并报领导审批。未经许可,利用者不得擅自复制档案内容。除用于编史修志或复制本单位档案可适当放宽外,复制页数一般限制在30页内,原则上不允许复制整卷档案或整册文件。对破损、老化、珍贵档案原件尤其是1911年之前形成的档案原件一律不予复制。大陆中国公民或组织因编史修志或专题研究,如需大量复制档案的,须提交有关单位批文原件,经档案馆领导批准后,与档案馆签订《档案利用协议》(单位利用者)或《档案利用承诺书》(个人利用者)。香港中国公民、澳门中国公民、台湾同胞和海外华侨、外国组织和个人复制档案,须办理申请携带、运输或邮寄档案复制件出境的相关手续,经省档案局审查批准。

  图7:现场图片

  主持人

  #网友问题#:张局,您好。我是惠州的民众,我很想去省档案馆查档案,但是近年来腿脚不太好,去广州不方便,我有什么途径可以查到省档案馆的档案吗?

  张进思

  首先,可以就近到惠州市档案馆,通过广东跨馆档案查阅利用系统进行跨馆查阅。该系统于2012年3月1日正式开通,先后有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云浮等市和佛山市顺德区档案馆加入。目前,该系统整合了上述12家档案馆的开放档案目录数据82万余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10万余条。利用者可在上述任意一馆内,就地查阅利用这12家档案馆的开放档案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可根据需要获取开放档案或政府公开信息的数字复制件和证明文件。另外,也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方式申请代查服务。省档案馆的查询电话:020-38749056;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28号,邮编510630。省档案馆工作人员接到来电来信后,会及时进行代查,并尽快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委托人。

  主持人

  #网友问题#:张局,您好。我是一名退休干部,我在退休办理社保时遇到了一些问题,准备去档案馆查找依据,如果我需要查找的档案还没有开放,能否提供给我利用呢?

  张进思

  档案馆保存档案,不管是开放档案还是未开放档案,都是为了提供利用。不过,查阅未开放档案比查阅开放档案的要求确实会严一些。按照规定,利用者到档案馆查阅未开放档案,须带齐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和单位介绍(两证一信),方可办理查阅手续。查阅未解密的密级档案,要求会更加严格,须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以上只是一般的原则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档案馆通常会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遇到人民群众有合理利用诉求时,特别是为了解决个人生活问题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且所需档案不是密件、不涉敏感问题,档案馆一般都会简化审批手续,尽量提供给利用者。

  图8:现场图片

  主持人

  感谢张局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各位网友,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访谈到这里结束了,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张进思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再见!

编辑:郭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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